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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已经认定工伤,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申请了工伤认定的,现在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结果,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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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不可以申请仲裁,但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员工申请工伤认定,但又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又否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裁决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对于工伤产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员工如果在赔偿费用上或者工伤认定上和单位出现纠纷时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如果没有出现纠纷,是可以不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须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闽劳社文[2005]253号文件规定,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该两者分别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原则。《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五条又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并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因此,工伤认定一般向生产经营地的市级工伤认定部门申请。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由职工当事人工资所在地县级仲裁委员会处理。这样,同一工伤认定案件,如果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则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不论在级别还是地域管辖上都可能存在冲突,两者往往由不同的部门作出。为了方便相对人,可以规定由工伤认定部门所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或所在辖区的县级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相对人不申请仲裁时,可由工伤认定部门向所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委托出具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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