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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化合同主体,算一方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支付赔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2年...
股权转让后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如果股权转让后导致需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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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权转让无法继续劳动合同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支付劳动者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那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就不涉及员工赔偿或者补偿问题。也就是说股权转让与赔偿补偿没有必然联系。只有股权转让导致员工被解雇等问题发生,直接使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考虑补偿赔偿问题。
不可以。公司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补偿情形,不存在赔偿或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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