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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使用过期药品处罚规定: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根据货值金额予以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
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因各地政策差异,无法做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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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上不是根据金额量刑,而是根据该行为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进行量刑但是有一条特别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141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拓展资料: 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首先,假药和过期药是不同的,过期药属于劣药。《刑法》第141、142条分别规定了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劣药罪,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销售劣药如果造成严重危害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附: 1.假药的范围: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劣药的范围: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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