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生育津贴期限: 1、发放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可以不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实际低于工资的,单位应该予以补差。不属于生育津贴领取期间的,单位应该发放工...
是的,生完后只要材料齐全就可以。但是现在社保有要求,之前要缴费满9个月才可以领生育津贴,但是如果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分娩之月后连续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享受生育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除下列情况外,女职工流产、引产享受生育津贴限于1次: (一)已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因习惯性流产、孕妇或胎儿体质等原因不适宜生产、意外事故等导致流产、引产的; (二)已经采取长效永久避孕节育措施而发生意外怀孕进行流产、引产的。 合肥本地生育津贴领取 生育女职工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879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