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交通事故诉讼中受害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护理费以及住院伙食费票据、医疗诊断...
一、证明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侵权成立的前提。只有侵权成立,才能导致机动车一方是否应承担责任。损害结果的证明包括治疗相关材料、鉴定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项目。 1、医疗费、2、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3、护理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交通费、6、残疾赔偿金、7、死亡赔偿金、8、被抚养人生活费、9、精神损害赔偿费;三、保险公司赔偿项目的核算标准。 1、医疗费:①住院收据----原件②诊断书-----原件③住院总费用清单-----到所住医院医药部门打印,并加盖部门业务章报销比例:总的个人承担15%,保险公司承担85%,其中甲类药:报销100%、乙类药:报销98%、丙类药和原发病用药不予报销; 2、误工费: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误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护理费:护理人员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证明的内容包括:误工原因、误工时间、是否停发工资,停发工资金额)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您的收入情况说明;并提供您在护理前3个月的工资条,在情况说明上和工资条上都盖上您单位的财务章;如果您的工资超过纳税标准的,要提供纳税证明(到税务局开具);护理人员不能证明收入情况的,根据护理级别,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一样;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5、交通费:根据却有必要,需要转院、复诊等坐车、打的支出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且合理部分为准,如果没有票据,根据住院天数支付; 6、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在限额11万内支付,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支付,具体核算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方法为准; 7、精神损害赔偿费:经保险公司核算后,未获得赔偿部分,由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