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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员工职业技能,为企业更好服务,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特殊岗位的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属于入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范围,通常为工资薪金...
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纳营业税。“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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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业员工在职学历教育协议书 甲方: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乙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参加(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的在职学习,学习方式为,自年月起,至年月止。 二、乙方按约定时限完成学历教育学习,并获得学位,甲方承担乙方全部学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能以参加学习为事由拒绝甲方正常合理工作安排,如有违反甲方不再承担本协议书第二条之约定。 四、乙方取得学位后,以参加学历学位学习开始计算,乙方在甲方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 五、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擅自离职,应向甲方支付甲方承担的乙方学位学费的100%,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各方各持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方: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签字日期:年月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前款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小学、)、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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