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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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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不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而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296条),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管理制度。宪法规定集会、游行、示威是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对这些权利的行使。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到当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不可大规模集会,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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