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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缴注册资本分配利润是合法的,根据实缴注册资本的比例来分配利润是比较合理的。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
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前是不可以分配利润的,在补足出资额之前,未补足者是不享有分配利润的权利的。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例外约定,是没有利润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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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须先提取到盈余公积后,才能转增资本。要想减少就得做亏。 不过话说回来,未分配利润余额大不要紧,问题关键是对应这笔钱的科目,一般是在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应收款。老板拿走大笔钱后一般只能挂账,只能让他多拿点发票进来,很多企业都这样,不必太放心上。
根据2013年12月28日颁布的新公司法,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需要实缴资本,只需要认缴就可以作为注册资本.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所以,新成立的公司不需要成立的时候入账注册资金,而是按照公司章程按期足额缴纳即可。
由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倘若验资时无法通过,则需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也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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