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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签订合同,但不去交定金了,可以退吗

2022-08-11
1、由于开发商的问题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也就是说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订立,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 根据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比如,房地产政策出台,购房资格被限制了、首付比例提高、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存时限变长,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不可抗力,是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由于发生了自然灾害,导致商品房不符合当事人交纳定金时的条件,如果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合同,那么开发商就不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是全额返还购房定金。 交定金是要注意什么 如果买方全款购房则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买房私下交易,交定金时只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的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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