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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双方必须达成协议。(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3)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以来生效...
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扶养人:×××(写明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遗赠人×××因年老体弱,与扶养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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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2、当事人自愿达成遗赠扶养协议的意思表示; 3、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的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座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5、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6、违约责任。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齐全,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3)遗赠财产归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是特定的,不容易灭失;(4)对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当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和财产担保。
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要求为以书面的形式订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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