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案后所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了制作调解协议书的要求。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书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然后需要写明申请人的申请事项、以及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 3、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您提供一份劳动争议调解协议范本如下: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性别、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地址、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 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内容) 1、×××××××××。 2、×××××××××。 3、×××××××××。 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住址: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年月日。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住址:广东省 法定代表人: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年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年月日。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7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225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