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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商法》第210条的规定,对于300总吨以上船舶,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
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践并参照国际惯例,对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的财产损害赔偿规定如下: 一、请求人可以请求赔偿对船舶碰撞或者触碰所造成的财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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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范围。
首先确定发生事故最近的保险公司的检验机构确认事故 然后按照事故的情况在进行确定 如果是全损最简单了,提供提单、装箱单、发票、保单正本及船长的共同海损发布函和共同海损理算书就可以理赔了 如果不是部分海损就比较麻烦 在提供提单、装箱单、发票、保单正本及船长的共同海损发布函和共同海损理算书这些之外,保险公司还要核实这条船连船带货共多少金额,保险公司保险的货物总价值的占比,然后算出分摊费用。 总之共同海损发生之后 最要紧的是提供共同海损担保函 担保函由保险公司出具或者是当地的检验机构出具 共同海损分损失费用和分摊费用 如果船舶在货运租期内 也有可能是共同海损 造成货物损失的原因必须是共同海损处理造成的事情
海事法院管辖的因船舶抵押权或优先受偿权提起的诉讼包括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海事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明确因船舶抵押权或优先受偿权提起的诉讼包括: 1.抵押权或优先受偿权是在我国设定或发生的; 2.该船舶到达我国港口或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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