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件(包括户口簿、居住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省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以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
如在异地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不用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在异地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不用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即可。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证件: 1、居住证; 2、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件; 3、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等就业证件或学生证、学籍证明等就学证件; 4、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在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的证件有: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5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