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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属于身份证试点异地办理地区;2、在异地居住满半年以上。2015年2月,公安部在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
异地补办身份证的证件一般是户口本。如果不能在外地提供户口本,可以提供驾照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即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详情请咨询当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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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补办身份证需要的证件有: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异地补办身份证,按照目前规定,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如果需要异地办理身份证,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在公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目前,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治区、直辖市)自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身份证件在申请补办的时候,可能对当事人来说都是比较着急的,想要尽快拿到身份证件,此时就需要当事人来进行选择,比如说选择加快办理流程,1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邮寄到指定的地点。
深圳异地居民身份证申办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2、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或在读证明为依据); 3、广东非深户籍、海南省、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山西、安徽、江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省、直辖市及自治区(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户籍人员; 4、合法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可在本市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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