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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投诉效果不是很好,应当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延劳动者薪水的,劳动者能够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实践中,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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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所以只要你打电话投诉了劳动局立案了,就有用,如果你觉得没有用的话,就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一般来说打电话到劳动局进行投诉了,还是有用的,就是执法的力度不知道严不严,但是总归还是有用的,就这个不行,还有劳动仲裁进行启动。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并向劳动局投诉。劳动保障监督遵循公平、开放、高效、方便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向劳动局投诉是有用的。《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督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投诉,并在受理之日立案查处:(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侵犯了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3)属于劳动保障监督职权范围,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受理不符合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投诉,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劳动保障监督机构应当通知投诉人纠正不符合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投诉。不符合第一款第(3)项规定的投诉,即不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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