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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传浩律师回复您,您和买方的房屋买卖行为属于典型的合同行为,买方付款,您出卖房屋是您们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如果您现在不想出卖房屋,那么严格来讲...
看了你的描述,如果出卖人的确是因为房子上的贷款没有还清而暂时无法过户,那顶多也是个时间问题,只要出卖人筹到钱就能解决问题,或者也能找人垫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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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首先,你爸他们哥几个要继承遗产,那是他们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而且,只要你爷爷奶奶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把房子只给你老叔,那房子也确实是遗产,他们有权按法定继承来分割。 其次,具体操作上,建议你爸他们那哥几个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先跟你老叔直接商量,或通过亲属施加压力,争取协商解决,尽量不起诉。如果协商实在解决不了,那就只有起诉了。大家共同作为原告起诉你老叔。 最后,房子如果你老叔以后私自变更到他名下,那也无妨。登记时间可证明他是背着其他继承人变更的,你父亲他们可以要求房产登记部门撤销那个变更登记,否则起诉房产登记部门;如果日期是有意提前到你爷爷奶奶去世前,伪造你爷爷奶奶的签名,那他们的错误就更大了。起诉房产登记部门,他们吃不了就得兜着走。 但如果你爷爷奶奶都是2010年以后去世的,变更登记又确实有你爷爷奶奶签名,那你们就只有尊重老人的意愿了,房子属于你老叔了,你父亲他们就不要再争了,争也没用,还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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