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农民工遭遇工伤如何处理?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的将伤者送到工伤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
发生工伤以后,可以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1~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员工工伤医疗流程如下: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保险的约定医疗单位进行医治。工作完成前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工伤医疗期间,约定医疗单位根据伤情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经工伤保险部门核准后才能进行或使用。否则相关医疗费用不能记帐偿付或报销。约定医疗单位根据伤情认为需要转往外地的上级医院医治时,需由市级约定医疗单位或专科医院填报《工伤保险市外转诊申请表》,经工伤保险部门核准后才能办理。经工伤保险部门通知,在约定医疗单位记帐住院治疗的伤者医疗终结出院后,约定医疗单位应及时按工伤保险部门分别填报《工伤保险住院费用月报表》。工伤职工的医疗期按相应的《》和地方有关规章执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或当地工伤保险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领取鉴定通知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程度(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等鉴定
申报流程: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人已浏览
1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