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对于无证经营怎么处罚,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政府没有公布补偿标准是不合法的。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但有时公布的标准不合法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其次,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具体可致电律师告知您详细的操作方法。
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在乡镇宅基地所建盖,而当该地建起十几栋乃至几十栋时,不是那个私人成建起来的,还是当地政府的行为,建盖好了还大量在媒体做广告,故使得许多城市人到那里去买小产权房,如果不做广告,城市人怎么知道乡间僻壤有房呢?现在只要交钱,基本上的广告都能做,所以不能责怪老百姓买什么不受保护的小产权房。一般买该小产权的有两种情况:,老百姓买主要是讲究一个实用、经济,有一个安身的地方就足已。如何补偿老百姓拭目以待。
承包方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第1项的规定,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这就是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基本内容。目前,在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发包方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建样板田、示范基地等,不顾承包农民的意愿,强迫他们种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为了发展农业产业化、实行规模经营等,强迫承包方统一耕种某种作物;有的发包方假借统一管理等名目,强迫承包方购买指定或代销的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承包方如不同意,有的发包方即采取不正当手段强制推行,甚至砍毁承包方已经耕种的作物。当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强制要求耕种,产品出现卖难、减产等问题时,发包方又不予解决或者无力解决,给承包方造成损失。农民意见很大,有的还造成了社会问题。因此,本文特别强调,发包方要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推行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让农民真正看到实惠,决不能非法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对上述违约行为,发包方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1,657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6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