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的户口本都要的。这是规定必须提交的。因为只有户口本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才能够依法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 (一)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双方的户口本都要的。这是规定必须提交的。因为只有户口本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才能够依法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 (一)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持有结婚证。 2.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在当地。 3.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 4.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离婚协议。 (二)提交的证件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 2.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数码照片。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双方户口都在外地,不能在本地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想在临安采取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双方必须有一方的户口在临安,否则无法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另外,如果双方或者被告在临安已经生活一年以上的,双方可以在临安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688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