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房子已经过户就不能查封了,如没有完成过户,则执行查封,买卖合同停止执行,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将合同作为起诉依据。...
房子已经过户,一般不可以查封。但是,如果登记在第三人名下,且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则可以查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需要进行户籍登记的财产,登记是法定理法定手续。否则,所有权不转移,所有权转移不能对抗第三者。因此,在没有办理法定登记手续之前,人民法院可以检查、拘留、冻结。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检查、没收、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所有需要户籍登记的财产卖给第三者,第三者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或者全额,实际占有了该财产,但是如果没有办理产权户籍登记手续的话,人民法院检查、没收、没收、没收、没收的第三者已经全额支付,实际占有,但是没有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第三者没有错误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得检查董某支付了所有的价格,实际占有了这所房子,虽然没有户籍登记,但董某没有错,法院不得检查这所房子。
如果法院协助执行书下达到房产管理部门时,已经完成过户手续(权属登记变更),则过户有效,不得继续查封;如没有完成过户,则执行查封,买卖合同停止执行,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将合同作为起诉依据。
法院可以轮候查封,即查封有先后顺序。如果先查封的法院强制执行房产,在房产拍卖价值超过先查封债权人的债权前提下,剩余部分款项可清偿给查封次序在后的债权人。照此类推。当然,如果房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先查封的债权人,通常来说,后查封的债权人就没有机会参与分配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6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