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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二胎的政策条件可以回答如下。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
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妇,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再婚的夫妻(不包括复婚),按照《条例》规定有关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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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二胎政策有严格的规定,不因一胎是否健康而否决二胎,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二胎,就需要交罚款。 湖北二胎政策如下: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 2、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3、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4、夫妻只有独生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现在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根据2017年1月14日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生育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前款第五项具体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九条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公民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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