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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必须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进行。也就是说必须保证被执行人必须的生活前提下才能执行。如果只有一套住房,是生活的必须,法院不会执...
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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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要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法院是执行查封并不违法,但如果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则违法。
判决书确定的范围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当然会通知他的监护人代为处理,而且会根据实际情况,至少保留必要的财产给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所以一般民众认为的“如果被执行人只有唯一一套房屋,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的”这条说法并不是如大众所理解的那样,并且在“一套房”能否被强制执行的问题上,法官是可以根据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做出自由裁量的;资料参见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房屋可执行的3个条件:play.asp id=74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只有一套房屋,并且房屋面积没有明显超过合理的居住面积,只能进行查封不能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房屋拆迁,在执行根据合法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仍然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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