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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如下:1、婚前一方购房,财产权登记在准夫妇的名义上。...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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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共同财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并经房地产和机构依法登记的,自发给登记证生效。
不是,如果婚前购房产证登记在你老公一人名下的,视为你老公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均分。但由于你们婚内共同还贷的金额显著高于或等同于首付部分,且这么多年房价上涨飞速,你可以主张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具体需要看你老公当时购房价格、首付金额,你们结婚时房屋价格,共同还贷部分金额以及离婚时房屋现值来判断
婚前房产和婚后房产分割方式不同,孩子未满两岁,原则上判给女方。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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