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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公司或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运用审判程序平等清偿公司的债务,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 ...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公司或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运用审判程序平等清偿公司的债务,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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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申请的提出 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 《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一)严格审查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 (二)审查破产企业是否达到破产界限 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的有关规定,可从以下三方面审查是否已达到破产界限: 1、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期限已届满,并经债权人请求清偿; 2、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到期的全部债务而非某项债务不能清偿; 3、债务人对现有的债务在客观上毫无办法,而非主观上不能。
有些企业并不是申请的银行贷款,而是民间借贷或是底下钱庄借贷,一旦申请破产,可能人身安全会收到威胁。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必须符合破产条件,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偿还债务;破产人无财产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债务不予偿还。《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的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的规定清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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