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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经认定为工伤死亡的,则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由法律规定的,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超过60岁辞退,若属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若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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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受伤前是否达到60岁,只要工伤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退体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十四条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书面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30、25、20、15、10、5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工伤职工离岗前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个要区别情况对待。如果是男性年满60周岁且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与原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形成劳务关系。如果男性年满60周岁但是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用人单位如果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则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出具书面的终止通知,则应当认定为有劳动关系。如果是年满60周岁以后才与用人单位建立合同的,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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