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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1987年6月29日颁布的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制定的目的是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有效。该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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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本人没有遇见过,但根据有关法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规定,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你可以书面申请当地的卫生管理部门,进行鉴定。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这样,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由该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等,如构成残疾,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还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医疗事故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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