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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疗机构在从事产前检查中,因过失造成了侵权损害,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母婴保健法》第17条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
1、按现行规定,人流休假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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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在医院门诊楼前并没有与医院形成一个保管的关系,医院没有保管的义务,医院不可能赔偿你。退一步讲即使有保管的关系,也是无偿的,对于无偿保管,只要保管人没有过错或重大过失,保管人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常规产妇入院后要做B超和胎心监护,至于医院是否有责任需分析病历才能确定。本律师专业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2)为防止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立即自行或委托律师到医院复印客观病历,并【封存主观病历】;(3)尽快委托医疗律师分析病历,在明确医院责任后起诉维权;(4)能否胜诉取决于律师能力而非案件事实本身,应委托医疗律师代理诉讼,以保证诉讼质量。
医院是否有责任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医院有过错的,证明医院有过错的方式有两个,一个是做医疗事故鉴定,一个是做医疗过错鉴定,只有确定医院有责任那么医院才承担责任的。医疗纠纷的案件比较棘手,建议你最好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并咨询法医然后才能确定采取的措施,这两个程序不一样的,医疗事故是要到当地省级卫生部门的医学会做,医疗过错是要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去做,相对而言后一种程序简单,有利于伤者,如果要做建议采取第二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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