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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行政拘留期间继续调查的,具体来说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
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在行政复议期间继续执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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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盘问行政拘留期限是不能折抵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法律文书送达的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行政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进行行政拘留,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的处罚,教育,防止违反治安管理,对社会其他人发挥警告作用,防止他人从事同样或类似的违反行为。执行拘留的时间应该从被定为行政拘留的人进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的,进入所当天不计算的,执行到第二天就是一天。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期限不超过1日15日,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
住院期间应通过下列方式来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该住院的被处罚人予以暂缓执行,待恢复执行条件后再恢复执行。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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