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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事项如下: 1、确定清算组成员,成立清算组; 2、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
公司进行清算的程序主要有: 1、成立清算组,清算财产; 2、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各项税费; 3、清算结束后,制定清算报告; 4、向公司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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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提出的破产公司清算债权的程序和步骤的问题是这样的, 1、由清算组会计师对破产企业的应收帐款进行审计,并编制成册。 2、由清算组律师根据该应收款帐册,通过与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知情人的谈话,了解每笔应收帐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 3、由清算组律师根据审计报告以及相关证据,起草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提交法院。
程序如下: 1、审计、评估 破产企业管理由非审计、评估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 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2、接受债权申报 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或者自接到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即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 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4、变价破产财产和分配 变价破产财产是破产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只有破产财产变价后,才能实现破产成本的支付以及对公司债权的清偿。 破产财产变价后,由破产管理人制作分配方案,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分配。 分配方案同样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5、破产程序终结 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终结; 法院收到申请后,可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有以下程序: 一、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五、公司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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