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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公司清算程序事项如下: 1、确定清算组成员,成立清算组; 2、债权人申报债权; 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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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组成员包括股东或董事。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以下人员或机构产生:(1)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就是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组成立后,主要负责以下事宜: (1)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 (2)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终止,进入清算程序。 (3)清理公司财产。(4)编制资产负债表。 (5)制作清算方案;清算方案中应当包括清算程序、清算的时间安排、清算组的人员分工等。清算方案制作完成后,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清算方案,方案通过后方可执行。 (6)清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事务。比如,公司尚有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如果公司不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很可能需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或者承担违约金。此时,就需要清算组与对方商谈对该项合同如何履行。 (7)向税务机关缴纳所欠税款或者缴纳在清算期间产生的税款。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可能存在尚有部分经营未纳税的情形,为了公司将来能顺利办理注销手续,清算组应当及时查清公司的欠税项目和金额,并及时缴纳税款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如果尚需履行部分买卖合同,就会由现纳税的问题。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并不免除公司的纳税义务,公司仍需按照税法的规定依法纳税。 (8)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就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欠公司的债,可能是金钱,也可能是实物;债务,就是公司对外的负债。清理债权时,清算组应派人核实债权并清缴回收,如果债务人不予偿还,清算组可以依法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强行实现债权。 (9)处理公司的剩余财产。在正常的公司清算程序中,公司清偿债务后,有时还会有部分剩余财产,这部分剩余财产一般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或者约定分配。 (10)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公司清算中,可能会涉及诉讼,可能作为原告要求别人承担还款或者违约等民事责任,也可能作为被告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无论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公司清算未结束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与诉讼。但是,与未进入清算程序的公司不同的是,未进入清算程序公司的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而进人清算程序的公司,公司的代表人是清算组,实际参加诉讼活动的是清算组负责人。 以上是清算组成立后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承担的主要职责,在实践中,公司的清算事务还有很多,清算组还需要处理公司清算中的日常事务。
公司解散后,除由于是公司合并、分立的外,都应进人清算程序,在清算期间的公司与解散前的公司是同一个公司,只是公司进行清算时,它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被限于在清算范围内,仍然作为存续的公司而存在。清算中的公司,由清算组主持清算事务,应当在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在其解散后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的公司中执行清算事务,在公司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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