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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要向原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原单位遭受的损失超过了违约金,职工还需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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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话,按合同违约处理。 所谓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内容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故其生效也应当满足合同生效的要件,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几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确定或者可能,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合同(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对于当事人否认该合同效力的主张其应当举证证明。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达成一致以后,就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对于不服合同中的相关内容的,应当举证对其应得数额予以证明。
这个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可能会面临民事和刑事后果。民事后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标准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刑事后果是,如果劳动者涉嫌窃取单位商业秘密,违反刑法,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另一方面,用人单位违约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三个月内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签的协议一般是无效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期间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与前单位同类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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