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享受以下相关待遇: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
企业职工伤残等级是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来划分的,可以分为: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按照实际的医疗费用,加上住所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补助金、如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有需要抚养的被抚养人的还需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上述费用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及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当然了,您能与肇事者达成协议,一笔清也是可以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