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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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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税标准如下:(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每人分摊的扣除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纳税人支持一名以上的赡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定额统一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人可以平均分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应当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的分摊方式和金额在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个月不超过1000元。
若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若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按照《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赡养人是指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60岁以上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这就是说,赡养公婆的费用公婆的费用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其中,被赡养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特别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所有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也就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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