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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余某冒名顶替罪,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罪。到法院只需要填写单据就行,证据已经很明显了。照实说,法院调查很容易就能调查明白的。 当然起诉后同...
是属于侵权,姓名是公民的社会属性的代号和标志,是公民区别于他人从而表现自我的符号。姓名权有以下几个内容: 1、自我命名权,即公民有决定自己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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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条、第条,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是属于侵权,姓名是公民的社会属性的代号和标志,是公民区别于他人从而表现自我的符号。姓名权有以下几个内容: 1、自我命名权,即公民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姓名使用权,即公民有权独立使用自己的姓名; 3、权,即公民有权自主地更改自己的姓名。我国《》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已存在未经本人允许而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已具备侵害姓名权的客观要件,但是否构成侵权,值得探讨。侵害姓名权行为是否把主观要件作为构成要件之一,理论界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只需客观行为违法,不以主观过错为要件,不问加害人的故意或过失;另一种观点认为,以主观过错为要件,该种观点又分为两派主张,一派认为限于故意或过失才能请求损害赔偿,另一派认为以主观故意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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