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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薪酬的士兵增加津贴25%以上,士官则平均加薪40%,军官的加薪幅度分别从20%到30%不等,视乎级别而定,级别和基数越低,加薪幅度越高。...
团职干部住房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团职90平方米,副团职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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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安置住房保障政策 住房供应保障 1 保障方式。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 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2 房源供应。安置地人员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 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 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 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 其他军队 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的一年内提供房源。所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 应当做到选址合理、质量可靠、设施配套。 3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 先向军队转业干部出售。军队转业干部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4 租住周转住房。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适户军队转业干部、配 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 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租住。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 作为军队转业干部的周转住房, 重点解决 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 5 购买军产住房。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 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购现有住房。 修建自有住房。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建造、翻修自 有住房。 军队转业干部自建住房, 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7 住房档案移交。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和住房需求,由军队团(含) 级以上单位干部、 财务、 营房部门审核上报。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档案与其本人档案材料一并 移交地方。 8 退还军产住房。租住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或者配偶已购买或租住地方 住房,以及已修建自有住房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了住房的,应及时退还军产住房。 所以区别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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