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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拆迁协议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分配。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
因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分配。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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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撤销或重新立下新遗嘱,原遗嘱效力不会变更。遗嘱有效,会按遗嘱继承。 2、你母亲也可以立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 3、这套房屋是拆迁安置款所购,你和你女儿应当也有份额。你和你女儿可以通过诉讼来确权。 4、医院房屋如购买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可以主张。 5、
可以的,但是如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诉讼,在此之前保全证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许多村民已经签订了《征地拆迁协议》,但事后越想越不对劲,想要确认《征地拆迁协议》无效。那么协议能否确认无效呢?答案是实际操作中确认无效的情况很少。如果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时明知涉及的土地将被征收,协议的内容也将得到明确和认可。在没有明显证据证明订立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思,事后人民政府已经获得征地批准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确认协议无效。虽然签订协议之时,区政府尚未取得相关征地批复,但该情况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此外,202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人民政府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就补偿和安置签订协议,属于申请征收土地的前期工作。因此,无论是2020年1月1日前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还是2020年1月1日后签订的征地拆迁协议,在实际操作中都很难确认无效。所以,在此提醒已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保持正常心态,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必须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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