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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间借贷抵押房屋的,抵押人和债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设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
1、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款人还清借款后,可以等借款结清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解除房屋抵押登记。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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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只要不是下列房产: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
1、进行民间借贷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房屋的,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成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借款有期限的,债务人不还款的,抵押权人应该在债务诉讼时效内主张抵押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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