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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
驳回起诉行政上诉状都有一定的规范性要求,非专业人员简单说了也不好掌握,建议最好请相关专业人员书写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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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 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 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 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简述原告起诉的事由)。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的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 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2 ××××人民法院
上诉人(一审原告):被上诉人(一审被告):xx市xx区xx镇人民政府,住所地xx市xx区xx镇头xx村。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顺行初字第52号行政裁定,依法提起上诉。上讼请求: 1、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顺行初字第52号行政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上诉人的起诉。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诉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原告在xxxx年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诉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下称通知)的内容,无证据支持,与事实不符。本案中,被上诉人声称其将《通知》送达上诉人的方式为留置送达。这一事实表明,被上诉人并未将《通知》直接送达给上诉人。据此,可以肯定的是,不能以这种“非直接送达”的方式来作出“上诉人已经知道《通知》“的事实认定。xx征地律师那么,是否可以推定上诉人“应当知道”《通知》的内容呢?这要分析被上诉人是否真正的进行了有效送达。无论《通知》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的文书,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强制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应当以直接送达为原则,以“留置送达”为例外,且《民事诉讼法》对留置送达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其适用条件为:“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其程序是:“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行政许可颁发违法,依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中路二段251号)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裁定:被上诉人异 ? 议成立,移送雨花人民法院审理。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的“说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是组织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并加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章,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第70条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因此,按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的地址本案应当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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