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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行政上诉状都有一定的规范性要求,非专业人员简单说了也不好掌握,建议最好请相关专业人员书写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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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文件规定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及被告,无论是公民还是行政机关,对判决结果不服的,都有权提出上诉。
(1)首部。依次写明: ①标题:“行政上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上诉人、被上诉人并分别在其后面用括号注明是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事项要求与起诉状相同。 ③案由:写清案件名称、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等。 (2)正文。应写明: ①上述请求。针对原判决或裁决的不当之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撤消、变更原裁判或重新审理的请求。可分点列出或分层叙述。 ②上诉理由。这是上诉状的重点,主要的针对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引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理有据的论述。制作时,首先要对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驳;其次,要抓住主要的关键性问题,切忌在枝节问题上纠缠。上诉理由务必要足以影响裁判、影响处理结果的,这样的上述才会获得成功,也才具有实际意义。 (3)尾部。写明: ①致送法院的名称; ②上诉人签名盖章并注明上诉日期: ③附项: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上诉状副本份数等。
上诉人(一审原告):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上诉人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5)顺行初字第52号行政裁定,依法提起上诉。 上讼请求: 1、撤销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15)顺行初字第52号行政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上诉人的起诉。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上诉理由: 此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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