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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租房,但要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的通告》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
疫情期间,部分省市房租减免,根据地方政策和出租人个人意愿确定。租用市属及以下国有商品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可减免一个月;租用其他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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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间能否解除租房合同关系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租赁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政府有鼓励性减租没有强制性,各个地方的政策也会有所不同。对于长租运营方以新冠肺炎为由要求房屋业主减免1个月房租的情况,根据《》和《民法典》相关条款,法律上并未规定发生不可抗力,就可免除长租公寓支付租金的义务,长租公寓要求房东免除租金并无法律依据,拒不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违约。住房租赁属于市场行为,不应强制要求任何一方减免房租。
不一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察等,或者用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处罚不足的,给予行政处罚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必须根据《刑法》定罪处罚。《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1)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2)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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