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当地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商务部实施,适用商务部相关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当场了解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在给予行政处罚前,应当口头告知当事人拟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下列行政处罚之一的,应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一)责令停产停业的;(二)暂扣、撤销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的;(三)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
当事人对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除依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商务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应由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财政部门指定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超过30日后仍不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缴款日期前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延期或分期缴纳的,当事人应当在商务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不得再次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2人已浏览
828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11,3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