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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不可以在别家公司上班的。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就到别家公司上班是必须要经过劳动关系所在公司同意的。2、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
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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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而凡是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受伤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病休。不去上班单位不应当扣钱,但是建议保留好看病的单据,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 应当自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局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一旦被认定为工伤,那么,伤者花费的医疗费各种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最后,以后遇到这种事关键要看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那么,为此支出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并且休养的时间单位不能扣钱。如果不属于工伤,一切损失只能向侵权人主张。 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九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复工。不复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报酬,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按旷工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上是 工伤上不了班单位发工资吗的回答
养老保险补缴对象: 1、个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2、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 3、个体工商户,可以以个人身份补缴养老保险。 4、养老保险既可以由单位补缴,也可以由个人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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