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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3天。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肯定是在签合同以前,因为只有发了中标通知才知道哪家公司竞标成功,同时还要对合同的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之后才能够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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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是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签订合同,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是成交的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据签合同,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直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根据以上,如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碰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根据法律法规走,按照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5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相当于的对具体合同内容的确定,所以此时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
你可以看一下你们的招标文件.你的招标文件上有对于你们提出异议的时间的规定的.一般是十五日内. 对于中标公示这个对于工程不一样.一般公示也不一样.我们这里是网上公布. 看一下你的招标文件吧. 中标结果出来后,将结果公示三天以上就行(不得低于3天) 第三十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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