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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名称应由用地人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内容,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对权属进行实地调...
丈夫将土地证办在个人名下,同样可以认定该土地使用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时,应该征得妻子的同意,未经同意应该是无效的,但是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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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条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证可以加名字吗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宅基地有依法使用的权利。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改孩子是可以的,要一定手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1、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 2、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3、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可以在土地使用证上加名字。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法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录房地产所有权等法律事项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林木等定点。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房地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簿前记录申请登记事项,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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