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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任用的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不是因劳动者本身的原因辞退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自劳动法实施,法律上就没有临时工,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被辞退是否先后有补偿,视辞退原因而定。 一、劳动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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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职工,要看是否合法,也就是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属于违法辞退,可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共24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最多12年)。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没有经济补偿,相反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辞退,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12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应当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 可以对照上面的解答和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必须经由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叶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可见,企业录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备案是必经的程序,也是作为是否录用非全日制员工的法律依据。而根据《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对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对于小周是否是属于非全日制员工,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单位没有经备案,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小周的工作时间,故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临时工和用工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辞退没有经济补偿。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关系。经济补偿一般指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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