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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社会抚养费标准,未达到《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间隔期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生育妇女年...
要结合重庆的规定以及你的户口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来定: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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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重庆社会抚养费标准,重庆对超生罚多少 2016年4月1日,《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修订)正式开始实施,标准着重庆全面二孩配套政策的落地。 新规明确了生育二孩的条件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同时也明确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 2016年重庆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 征收条件: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 征收标准: 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婚外生育,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详细规定: 1、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依照第一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照违法生育子女的人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2、一胎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3、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4、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但是滞纳金不得超过欠费本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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