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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给女方的房产离婚时归谁《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屋系婚前男方父母支付首付,如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该房屋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即便婚后共同还贷;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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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从性质上说,属于婚前财产,产权人为你老公及其父母,在没有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的情况下,各自1/3产权。 你老公在法律上有权处分自己所拥有的1/3产权,其他人无权干涉,也无需经过其父母的同意,但在其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要求在产证上加名字是有障碍的。 如果以后离婚,则你可以依据该书面协议主张自己的份额,即你老公产权的一半,即1/6产权,具体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 如果你老公同意,可将该协议进行公证或者请律师见证,那么在将来发生纠纷时,法律效力是很高的,可以直接认定产权的归属。如果没有公证,可能需要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对你来说有一定的风险。
1、因为房产证在你们婚后先登记的男方姓名,表示房产权利已经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 2、男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独立行使房屋的处分权,加上你的名字,表明男方对你的赠与,而不是其父母对你的赠与。 3、所以,男方父母无权起诉撤销赠与。 4、你描述的事实,不构成骗婚,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不应当受理。 5、如果你不能坚持目前的婚姻,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应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男方支付18.4万,属于借款或赠与!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如果无法协商,应该抓紧时间和律师研究商量,及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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