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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不能突破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应该由公司的所在地管辖。...
说到股东代表诉讼,很多人都不熟悉。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公司有利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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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前提往往是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股东协议的解除往往约定解除。解除股东协议的一般流程是股东之间解除合同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决定股份转让等相关事项,股东之间签署股东决议同意退还股份,最后各方面向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即可。这里特别需要提示的是,在股份转让前,应当先完成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明确如何承担,并完成相关的清算手续后进行股东变更事宜。
一般认为,股东代表诉讼的本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股东代表公司只是因为公司忽视或拒绝提起诉讼而提起诉讼。 因此,当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对公司负有违约或侵权债务时,作为债权人的公司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住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内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关于代持股协议,可以按下述分为对内和对外分别处理: 对内而言,与代持方签署协议,明确约定解除代持,由实际出资人自己直接持有,因是代持回转,不涉及支付股权转让款。股东会决议也按照以上内容写明即可。 对外而言,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可以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果凭解除代持的协议可以直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则以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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