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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发〔2007〕64号文,民政部发布,情况不一样,费用不一样:离休退休干部逝世后,其丧葬补助费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待遇。离休干部因公牺牲的一...
如果是离休干部死亡,要向其遗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一般五千元左右。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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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赔偿金所需的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法律意见】 离休干部丧葬费: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青岛退休人员丧葬费按照以下标准领取: 申领条件: 属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人员死亡。 申领资料: 《青岛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待遇审核表》; 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审核表》。 申领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即时办理; 财务部门复核后,将有关待遇划入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 发放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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