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下列情况购房者能拒绝收房: 1、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 2、房屋...
下列情况购房者能拒绝收房: 1、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 2、房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如果是书面验收,应当仔细审核开发商的如下资料:1、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包括《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住宅分户验收表》等;2、该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4、现房的话要核验已取得的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即大产权证明。 1、开发商如果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你可以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2、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转让费的规定。其可以拒绝给付。 3、你们之间的合同中应当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时间,而且要看你们的合同中,交纳上述费用是否是办理入住手续的先决条件。关于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约定。
可以要求开发商委托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或质量鉴定,如果经鉴定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